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读中国”山东省大学诗文
发布时间:2018/05/14 信息工程与建筑学院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精神(鲁语委函〔2018〕1号),我校决定组织参加 “读中国”山东省大学生诗文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中华经典,传达时代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风采。

二、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各学院在校大学生。

三、作品内容、体裁和形式

参赛作品内容、体裁和形式不限,大赛鼓励原创。

(一)以“读中国”为标题,包括: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作品;2.展现新时代大学生青春风采的作品;3.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的作品;4.歌颂亲情母爱的作品,比如“我为母亲写首诗”“我给母亲写封信”等。

(二)作品体裁分为古典诗文、现代名家诗文、原创诗文(古体、新诗皆可)作品。

(三)作品表现形式分为朗诵、吟诵两种形式,可以个人或团体参赛。参赛原创诗文须为作者从未公开发表(包括报刊、图书及网络各种形式)的作品。严禁抄袭,一经核实,取消参赛资格并全省通报。

四、参与方式及活动时间

活动包括各二级学院初评和全院评审两部分,设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数量不限)刻录视频,报送参加全省诗文诵读大赛。

1.二级学院初审时间:2008年5月17日前完成。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选送优秀作品3-5个参加全院评审。上报格式附件,电子版发邮箱:47753469@qq.com

2.学院评审时间:2018年5月24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视频录制时间:组织优秀作品录制视频,于6月10日前完成,并报送山东省教育电视台参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广泛发动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诗文诵读大赛组织工作,开展相应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参与率,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善于从中华文化资源宝库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汲取养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与时代特点和要求相结合,运用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进行当代表达,推出一批优秀作品。

(三)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建设,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朗诵、吟诵等经典文化进校园,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及其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附件:诗文诵读参赛作品登记表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基础教学部

2018年5月8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从严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版权所有 ©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工程与建筑学院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  电话:6881318   鲁ICP备0602917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