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考核文件精神,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引导和激励一线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学能力,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教学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时间
每年的9月份。每年都是去年的7月1日到今年的6月30日
二、考核内容
包括考勤、教学能力、教研与科研、综合荣誉、加分项和减分项六个方面。
(一)考勤(10分):全勤记10分。旷工1天扣5分,请假1天扣0.5分,迟到、早退1次扣0.25分,扣完为止,该项最低记0分
(二)教学能力(60分)
1、教学常规(15分)
各系部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对备课、作业与作业批改、听课、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建设、教学日志等教学常规内容进行评价,根据成绩按2:3:3:2的比例分档,每档的分值分别为15分、13分、11分、9分。
2、学生评教(13分)
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问卷调查。成绩按2:3:3:2的比例分档,每档的分值分别为13分、11分、9分、7分。
3、系部评价(12分)
由各系组织本系教师进行互评,由考核小组评价、教师互评、领导评价等组成,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团结协作、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成绩按2:3:3:2的比例分档,每档的分值分别为12分、10分、9分、8分。
4、工作量(20)
各系根据各任课教师的实际工作进行工作量累计,制定本系部工作量计算细则,由教务处审核,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各种辅导、毕业论文指导及其它工作等,由大到小全校进行排名,最高工作量计20分,其余工作量计算公式如下:
工作量计分=(教师实际工作量×20)/最高工作量。
(三)教研与科研(30分)
1、论文(5分)
(1)、期刊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分核心期刊和一般期刊,并分别计5分、2分(一般期刊只计一篇)。
(2)、论文获奖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批复,国家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分、0.5分;市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分、0.5分、0.25分。
2、教材(专著)(2分)
有学院立项批准的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主编计2分、副主编记1.5分,编委成员1分;校本教材须有教务处立项审批手续,批准编写的教材主编计1.5分,副主编记1分,编委成员0. 5分,没有学院立项审批的教材不再计分。相同类别多人者平均计分。
3、优质课等 (6分)
(1)、教学能手 国家、省、市、县、校分别计6分、4分、3分、2分、1分。
(2)、优质课 国家、省、市、县、校获奖等次分别计分,一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二等奖(不含校级)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0.5分,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0.5分、0.25分。
(3)、公开课 国家、省、市分别计4分、3分、2分,县、校级计1分。
(4)、其他形式的教学讲课比赛根据实际计分,如微课、慕课。
4、课题研究(5分)
课题研究应立足于我校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按结题计分。计分分别按国家、省、市(校)级,课题组主持人及成员前三名分别计3分、2分、1分,其余成员按相应级别折半计分。
5、专业、课程建设(5分)
(1)学科专业带头人计2分。
(2)精品资源共享课分国家级、省级、校级,负责人分别计5分、4分、2分,成员前三名分别计2.5分、2分、1分,其余成员分别计1.5分、1分、0.5分。
(3)特色重点专业国家级、省级、校级负责人分别计4分、3分、2分,成员前三分名别计2分、1.5分、0.5分,其余成员不计分。
5、专利(2分)
被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2分,外观设计专利计1分。
6、教学成果(5分)
国家级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分、1分;市(校)级教学成果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分、0.5分。
(四)综合荣誉(5分)
由教育或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荣誉计分,按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
(五)加分项(5分)
学生学科竞赛和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分别计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分别计4分、3分、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分别计2分、1分、0.5分。文体艺术类竞赛按学科竞赛和技能竞赛相同等级标准的60%记分,如果不分等级按名次获奖,一等奖按参赛人数的前10%,二等奖按参赛人数的20%,三等奖按参赛人数的30%。
其他,如教师下企业顶岗锻炼等,必须经学院教务与科研处安排、相关记录,根据实际酌情加0-2分。
以上所有奖项同一项目按最高分计入,不重复计分。
(五)减分项
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未经批准随便调课、停课每次扣2分。无故空课一次扣10分,当年不能评优、晋级,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总分按从高到底顺序排列,考核结果分优秀(占15%)、合格、和不合格三种。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岗位聘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