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会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为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本学期考核成绩在12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9~11分为良好,6~8分为合格,4~5分降级使用,3分及以下免去其职务。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1)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2)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3)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2、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1)缺席一次扣2分。
2)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3)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3、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4、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5、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1)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2)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3)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向上级提合理意见或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2、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学院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3、学生会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三、部门负责人考核
1、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部长考核如下: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本部长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2、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部分领导责任,副部长考核如下: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四、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宣读并在橱窗张榜公布。
五、奖惩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优秀部门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的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主席团成员确定两名优秀部门负责人人选。“优秀干事”和“优秀部门负责人”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出现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2)开会不认真、态度不端正者
3、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1)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2)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3)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4)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