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时代孕育伟大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广东省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作为广东省法学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学深学透,真信真用,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谱写新时代法学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深刻领悟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政治性,坚定法学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往哪里走、走什么路作出深刻论述,强调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本质要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唯一正确道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发展道路。广东省法学会将深刻领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切实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大力提升各级法学会领导班子和广大会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扎实抓好各级法学会党建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加强对法学会各类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及主办的网站、刊物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学领域和法学会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二、深刻领悟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真理性,自觉运用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立时代之潮头、发时代之先声的法治新论断,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实现了历史性飞跃。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道路以及政治与法治、经济与法治、社会与法治、文化与法治、人治与法治、德治与法治、国家治理与法治等一系列基本关系,有着完备的理论体系、严密的内在逻辑、深厚的法理支撑,是我们党迄今为止最为全面、系统、科学的法治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真理性在法学领域的具体体现。
广东省法学会将认真履行职能,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
要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和阐释,深入开展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不断拓展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动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增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定力、前进动力。
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繁荣法学研究,加强对法治实践成熟经验的系统总结,加强对法治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深入研究,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认识,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大力推进新时代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特别是要结合广东地处“两个前沿”的实际,深入研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络,使之成为全社会特别是法学法律界观察、思考、处理法治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结合“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和南粤法治报告会,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深入人心。组织动员各级法学会会员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三、要深刻领悟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强大实践性,扎实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创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进行了提炼和升华,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源于实践,经过了实践检验,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是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科学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寄语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强调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指出这是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之一,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广东省法学会将把全面准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全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按照广东省委深入推进“1+1+9”工作部署、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等部署要求,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力广东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要着力服务党领导立法工作,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突出地方立法“小切口”“小快灵”要求,助力提高立法立规质量和针对性、有效性,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彰显法治方式作为国家治理基本方式的优势。
要积极参与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充分发挥法学会基础广泛、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的优势,搭建广阔平台,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为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建言献策,更广泛地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加快发展基金会事业,深化拓展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第三方评价等,为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群众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维护秩序、保障权益提供及时到位的服务保障。
要突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强化粤港澳法学法律交流与协作,促进三地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重点指导支持深圳打造法治城市典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力度,加大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努力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显著时代性,大力加强涉外法学法律交流与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出运用法治和制度规则协调各国关系和利益、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等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继承性和创新性相结合、立足国情与放眼世界相统一的鲜明特色,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世界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广东省法学会将坚持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组织开展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的对外法治交流活动,不断深化对外法学法律交流与合作,推动扩大中国法治在全球法治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学法律界的学术交流,加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创新等领域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加快建设广东广州南沙、广东深圳前海、广东珠海横琴“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基地,为广东省全面扩大开放和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
要积极参与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快培养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善于开展涉外法律斗争,积极探索反制域外法律的不当适用,构建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助力健全广东省海外利益保护法治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