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籍学历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9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全部学籍学历信息特别是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实施以来的信息,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
成永江 校长
杨洪章 党委书记
副组长:
唐西光 党委委员、副校长
焦新伟 副校长
成 员:
葛兴明 教务处处长
李 杰 招生就业处处长
贺海明 能源工程学院院长
安丰金 机电工程学院院长
缪金和 会计学院院长
陈为全 汽车工程学院院长
张 震 信息工程与建筑学院院长
王英峰 教师教育学院院长
秦 辉 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孟金明 航空与旅游学院院长
韩广东 教务处副处长
聂 萍 教务处人员
郭绍磊 招生就业处人员
各学院学籍管理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核查工作的统筹组织与工作协调,指导各学院认真核查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负责核查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协调。
二、核查范围和重点
各学院要把学籍学历问题核查工作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核查全面,不留死角。
(一)核查范围
我校全部学籍学历信息特别是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实施以来的信息。
(二)核查重点
1.毕业生信息核查:核查我校自2005年有专科毕业生以来所有学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尤其是重点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反馈数据清查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处函〔2018〕14 号)中列举的几类重点人员,再次核实,全面细致准确核查已注销学历人员的注销原因、身份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对相关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证据材料档案,确保可信、可溯、可查。
2.在校生信息核查。结合我校每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在校生学籍清查,根据学生高考电子档案信息,再次对在校生学籍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
(三)核查内容
1.身份核查。要对照学生高考电子档案,认真清理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特别是姓名、相貌、民族和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
2.学籍学历核查。认真核实每一名学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和状态,确保每一名学生信息准确。
三、核查时间安排
(一)核查动员。组织召开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工作动员会,传达会议精神,安排任务分工。
时间:2020年6月24日
(二)集中核查。各学院根据任务分工,集中开展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工作。
时间:2020年6月25日—7月1日
(三)数据汇总。教务处汇总各学院《学籍学历核查信息异常情况统计表》。
时间:2020年7月2日—7月3日
(四)整理上报。整理完成并报学校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
时间:2020年7月4日—7月5日
四、核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手段获取高校入学资格事件,严重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破坏高考公平秩序,社会关注度极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迅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安排,成立各自的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详实的核查工作方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任务进行细化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单位要严肃认真对待此次核查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严格各环节审核程序,重要事项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把关。对在核查中出现的舆情,及时报学校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妥善处置。对工作中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文件和材料,要严格控制知晓范围,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学校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也将加强全程督查,对核查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纵容包庇,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