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鲜明提出,“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文化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形成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文化建设在正本清源、守正创新中取得历史性成就,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通过推进文化领域改革,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化事业日益繁荣,网络生态持续向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鲜明提出“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聚焦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文化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改革,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为完成新的文化使命注入不竭动力。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文化强国建设,需要双轮驱动,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一方面,聚焦文化事业,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注重公共文化产品的创新供给,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优化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为文化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另一方面,壮大文化产业,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数字化转型,培育新型文化业态。要加大对文化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和效益;通过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形成特色文化产业集群。文化事业的广泛覆盖和高质量服务,能为文化产业提供丰富的素材资源和市场基础;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则能反哺文化事业,提升其服务水平和文化内涵。两者在内容创作、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方面深度融合,可以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性互动机制,推动实现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不仅是实现文化繁荣兴盛的关键,更关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能否绘就,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与民族的永续发展。这要求我们必须在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前提下,完善文化管理体系,促使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提升文化治理效能;构建健全的文化市场生态,细化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为文化市场的公平竞争与持续繁荣奠定基石。同时,进一步完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筑牢法治防线。在具体实施路径上,可采取更加多维立体的策略:优化文化资源布局,打破地域壁垒与行业界限,促进文化资源的自由流动与高效整合,实现文化资源的共享共荣;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加速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强化文化科技创新,为文化产业注入强大的科技驱动力,提升其核心竞争力与附加值;深化网络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职能,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拓展国际文化交流的广度与深度,加强与全球文化组织的对话合作,积极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等等。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文化愈加成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强大支撑。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领域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文化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文化强国建设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力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