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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检查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4 建筑工程 点击:[]

近期,在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反映个别教师存在上课迟到、早退,提前下课,上课打手机,备课不充分,授课不认真,课堂纪律混乱,教师不组织教学,对课堂秩序不管不问等现象,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有的学生反映强烈。
为有效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确保全院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纪律,强化各级教学管理,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本月,开展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检查活动,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常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导致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教师所在系。
一、检查目的
本次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检查活动旨在确保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为我校创造优良的课堂教学环境。
二、组织领导
本次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检查活动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检查对象与内容
凡本学期在我校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含体育课、实验室实验课、公共选修课等)均为本次专项检查的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出勤(含迟到、早退、请假、旷课、调课等)情况、学生出勤情况、教师课表执行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课堂教学资料(教案、教材、进度表、课表、课堂考勤记录等)使用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与方法
本次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检查活动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检查将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对各教学单位进行不定期随机检查。
本次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检查以“现场查验”方法进行,即检查组成员直接进入教室(或其他课堂教学场所),现场确认教师身份、清点学生到课人数、查看教师当堂考勤记录、核对教学进度、检查教师教学资料,并当场纪录,任课教师现场签字确认。
五、检查结果处理
1、凡教学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整理汇总并于自查活动结束后以书面形式连同整改意见上报教务处。
2、学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教学单位须于接到检查组通知后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将书面材料上报教务处。凡无正当理由又不按规定上报材料者,教务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3、凡检查中发现的迟到、早退、旷课、私自调课、学生出勤率严重偏低(不足三分之二)、无教案上课等情况,经查实无正当理由者,由教务处依据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4、本次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将作为本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也是作为考核各系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接通知后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由负责人亲自安排布署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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