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信息工程与建筑学院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12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现组织开展我校“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发掘我校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传播,讲好他们的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推动学校发展凝聚力量,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培根铸魂 启智润心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学校在岗教师,在我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满3年以上(201841日之前到岗)。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使命,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师生公认。最美教师评选着重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教书育人楷模着重突出教书育人和管理中的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1.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有道德情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德施教、以德立德,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是智慧型老师,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各部门所推荐人选,要征求所在党支部意见。

四、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评选校内“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工作和推荐“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工作。

五、评选办法

(一)组织程序

1.广泛发掘。为扩展评选参与的广度,6个二级学院分别推选2名“最美教师”作为参选人和2名“教书育人楷模”参选人、基础部推选2名教师作为“最美教师”参选人和3名“教书育人楷模”参选人;其他部门各推选1名“教书育人楷模”参选人。

2.校级评选。学校评选委员会将对每个部门报送的参选人进行评选,最终确定校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人选。

3.省级评选。学校评选委员会从校级人选中确定1名教师参加全省“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的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参选人材料报送。各部门务必于 58日上午830分前把参选人材料报组织人事处。

2.学校确定校级人选。学校评选委员会对各部门人选进行评选,确定学校“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拍摄宣传片进行展播,进行集中表彰并颁发校级荣誉。

3.学校确定并推选省级参选候选人。学校评选委员会从校级人选中确定7名省级参选候选人,拍摄专题片,在本校媒体上进行展播宣传。同时,组织人事处组织参加省级参选候选人登录指定平台进行信息填报,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通过平台向社会展示每位参选人的事迹材料,广泛宣传,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学校将根据各参选候选人的社会评议情况和学校实际,最终确定1人为省级参选人。7 10 日前,学校将从本校“最美教师”或教书育人楷模中确定 1 人参加省级评选,连同专题片一并上报教育厅。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参选人材料要求。参选人材料填报内容见附件1,其中个人事迹要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可以附加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

2.专题片拍摄要求。省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专题片时长为 5分钟,格式要求:分辨率为 1920*1080 50i,码流大于 10M,压缩格式为 MP4 MPG。校级可参考省级拍摄要求。

六、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2021 年度学校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推选工作,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各级评选都要严格公示程序,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网络刷票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上一条: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关于组织2021年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辉煌百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饶县书法美术精品展征稿的通知

版权所有 ©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工程与建筑学院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  电话:6881318   鲁ICP备0602917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