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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须破解四道难题
发布时间:2024/08/22  点击:[]

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全会明确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自2019年底启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以来,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也进一步显露,突出表现在要素流动、产业协同、资源共享和治理主体共融四个方面。这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把握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规律,着力破解城乡融合发展中的改革难题,推动城乡之间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融合发展。

破解城乡之间要素流动难题。城乡发展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而是协同融合、共享成果的共生过程。畅通城乡各种要素的循环流动,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是盘活城乡融合的关键。要围绕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打通农民进城和市民返乡的双向渠道。一方面,在城市发展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另一方面,在乡村发展中也要制定财政、税收、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激励政策,吸引更多返乡人才、专业人才参与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进一步促进城乡资本要素双向流动。在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配置的长效机制,以县域为单位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向重点乡镇和人口较多的乡村倾斜投放,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通过积极的政策条件和市场化运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平台建设。进一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土地是农民的命脉,要切实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在稳定发展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地有偿转让土地权益。

破解农业产业现代化转型难题。产业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原动力。必须逐步建立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产业兴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发展路径。着力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以科技创新赋能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农业生产中的技术应用和物质装备升级,逐步形成高智能化、高赋能化、高应用化的现代农业模式,持续推动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着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农业的品牌优势是富民增收的主要发力点,通过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构建现代化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着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全域化发展。在发展中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打造民风淳朴、乡风文明、环境宜居的现代化乡村。通过现代服务业发展撬动乡村振兴的新增长极,积极推动乡村旅游、休闲康养、文化创意等新业态与农村发展的深度融合,不断拓展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破解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难题。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按照科学标准减少城乡群体之间生存发展环境差异,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持续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教育公平是确保全体人民起点平等、机会均等的基本要求,通过对口援助、资源倾斜配置、打造学校联合体等方式,提升城乡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进一步推行非义务教育制度改革,持续提高农村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保证充分的社会向上流动频率。持续加强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综合改革,健全分级诊疗模式和远程医疗机制,加强城乡社区医疗卫生人才和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城乡医疗资源的双向流动。持续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主体作用,鼓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单位面向农村建立流动服务平台,拓宽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持续加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安全网、稳定器。应不断创新多元化服务模式,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保对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

破解城乡治理主体深度共融难题。构建城乡一体的现代化管理制度,推动由城乡分治向协同共治转变,既是助推乡村快速发展的机遇,也对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考验。要在制度设计中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在政策制定中依据区域实际差异化推进城乡融合。各级政府的政策体系也要由汲取农村资源变为支持农村发展,由城市发展优先走向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激发基层首创精神,构建高凝聚力、高包容性、高参与度的治理共同体。相较于环境多元、复杂多变的城市社会问题,乡村治理更能够发挥其熟人社会的集体治理优势,通过党委、政府的授权赋能,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同频共振的现代化城乡治理体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使农民权益在城乡融合中得到充分保障。农民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从实际出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等,持续提升乡村宜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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