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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立黄河流域科技创新协同机制
发布时间:2024/07/31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要求山东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继续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要深度对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努力成为北方地区经济重要增长极”。山东要抓住“科技创新”这个关系新质生产力发展、影响南北差距由“量”转“质”的关键因素,主动创新作为,把握“山东引领带动”“流域协同联动”的系统思维,推动构建黄河流域科技创新协同机制,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科技领域深化改革,着力塑强北方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强化制度性合作,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制度性合作是黄河流域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建设的关键一步。纵观我国区域重大战略,都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制度性建设上有所建树。在制度性合作下,京津冀协同创新指数十年增长近3倍;长三角协同创新指数增长率屡创新高,年均增幅高达9.26%;深圳—香港—广州连续四年成为全球第二大科技集群。

当前,黄河流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尚未正式进入制度性阶段,考虑到黄河流域区域跨度大、科创能力差距大、制度性合作基础薄弱等现实因素,可分两个阶段推动流域科技创新制度性合作:第一阶段,以山东、河南联手争创鲁豫国家区域科创中心为抓手,加快建设黄河中下游协同创新共同体,建立以科技部门为主体、以框架协议为基准、以常设工作组为建制、以共同责任落实为保障的工作机制,联手推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工程、科学实验室等在黄河流域的落地建设。第二阶段,在塑强黄河中下游协同创新共同体引领作用的基础上,推动山东沿黄九市科创大走廊与河南郑州沿黄科创带对接协作,共建黄河流域科创走廊,逐步吸纳流域其他省区加入,制定并不断完善黄河流域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制度。

创新人才发展路径,探索人才“三共”机制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人才流动和合作是跨区域科技创新协同的关键。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科技创新引领区都突出了人才的一体化建设。京津冀大力推动三地人才互认共享,目前已实现在国家设定的职称系列、等级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长三角以科创平台为载体,畅通人才流动互通渠道,截至2023年底,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已集聚各类服务机构3000余家,科技人才在三省一市跨区域流动数量五年增长了一倍多;粤港澳大湾区以高校为纽带,促进湾区在科技人才培养上深入交流合作,粤港澳高校联盟成员已由首批26所扩展到43所,合作领域包括学分互认、资源共享、人才交流、科研成果分享转换等。

立足黄河流域实际情况,要激活人才配置的“一池春水”,需要推动沿黄省区合作创新人才发展路径,构建“共培、共引、共享”的人才工作机制。

一是从共同需求出发,打造多层次人才共培体系。组织流域内高校、高职建立人才培养联合体,着力加强水生态与水环境、水资源高效利用、水沙科学、堤防工程安全防御等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和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算力等新兴优势产业领域的一线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及科研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促进科创平台跨区域对接、共建,加强平台对人才流动的支撑作用。推动成立黄河流域科创资源开放共享平台,以科研基础设施、科研仪器、科学装置等的流动为载体,加强科技人才交流互动;推动流域科创平台抱团“出海”引才,共享海外引才渠道,加强流域内“二次引进”,创新“海外工程师”“候鸟专家”合作引进和利用机制,促进国际人才认定互认。

三是发展流域人才互认共享机制。以鲁豫合作为突破口,根据《鲁豫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实施方案》,加强人才资质互认共享;进一步探索建立互认互准的人才评价标准,推动科技专家库共享共用;推广鲁豫人才互认共享机制的经验做法,扩大黄河流域“朋友圈”,促进沿黄各省区人才支持政策的协调联动。

提升科创资本效能,健全财金支持机制

科技创新的实现,离不开资金的持续稳定投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在科技创新的财金支持机制上也作出了一些探索,发挥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京津冀突出财政跨区域协同,建立了政策互动、资源共享、市场开放的“三个机制”,重点在科研经费投入、科研人才考核培养、科研成果鉴定和转化、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等领域开展合作;长三角着力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在跨省(市)信贷联合授信,跨省(市)联合开展天使投资、知识产权质押,数据赋能科技金融等方面积极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注重基金引导作用,企业、政府、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了专注粤港澳大湾区科创发展的战略投资基金——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相比上述三大区域,黄河流域金融发展水平偏弱,前期合作不足,要盘活流域科创资本需要在借鉴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小步稳走、持续发力。

一是加强跨区域财政合作。创新地方财政投入方式,联合河南等科创合作新伙伴以及甘肃、青海等对口帮扶省份,加强对重大科技项目的联合资助;引领设立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引导基金,鼓励民间投资参与流域科创基金建设;与毗邻地区合作,试点设立黄河流域科技创新券,支持合作区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实现企业异地购买科技服务。

二是推动金融跨区域联动。率先探索黄河中下游跨省区联合授信机制和协同征信机制,促进信贷资源流动;引领黄河流域大力发展“数据驱动”的科技金融模式,研究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企业信用增进机制。

三是加强优质科技金融产品开发与合作。积极发展天使投资、知识产权质押、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等金融项目,鼓励跨省区合作,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

探索“飞地经济”模式,构筑“科产”融合机制

“飞地经济”是一种新型区域经济合作模式,通过跨区域、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产业开发,有利于实现两地资源优化配置、经济协调发展。我国“飞地经济”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长江流域,长三角已经成为我国“飞地经济”最集中、最活跃的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则凭借区位优势,成为发展跨境“飞地”的热土。“飞地经济”的发展实践表明,要立足优势、寻求互补,锚定需求、谋求创新。当前,山东围绕“内陆港”建设在黄河流域“飞地经济”布局上已经迈出实质性步伐。以科技为驱动,提升“飞地经济”效能,促进流域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应在以下三个领域重点发力:

一是深化智慧型“内陆港”建设,引入5G、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改造升级在河南、陕西、山西等中游地区已建“内陆港”,提升智慧化水平;推动在甘肃、青海、四川、内蒙古等“一带一路”重点地区的智慧型“内陆港”布局,提高远距离海铁联运质效。

二是加强“科创飞地”建设,发挥好山东科创资源集聚优势,吸引更多中西部地区沿黄企业在山东设立“科创飞地”;鼓励济南、青岛等核心城市积极建设“科创飞地园区”,形成从空间集合到服务集成再到要素聚融的集聚效应,放大“科创飞地”协同创新效果。

三是率先布局“算力飞地”建设,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租用等形式在成渝、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四大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地区探索建设新型数据中心,引导对网络时延要求不高的数据存储与计算向西转移;依托中西部地区在“一带一路”上的基础与优势,探索国际数据中心协同布局,提升国际数据存储、计算和处理能力。

加强区域战略对接,建立开放联通机制

从我国区域发展格局来看,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已经形成三大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其中,有两个位于南方地区,南方两大区域还在寻求强强联合。这启示我们,要跳出黄河发展黄河,加强与其他区域重大战略的对接,建立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跨流域开放联通机制,利用南北两方资源加快发展黄河流域新质生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强化与京津冀在科技领域的战略合作,以德州为主要载体,打造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重要承接地;基于德州与京津冀6市签订的《京津冀协同区域人力资源发展框架协议》,推进德州特色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建设,鼓励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利用毗邻优势发展“星期日工程师”等更加灵活的引才用才方式,吸引京津冀高端科技人才及团队来鲁提供智力支持,形成北方科技创新合力。

二是立足淮海经济区建设,在落实《淮海经济区科技创新共同体框架协议》的前提下,升级建设淮海科技创新共同体,打造北方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高地。

三是加强与长江、黄河双战略叠加地带——川渝地区的科技合作,以每年召开的山东·重庆东西部协作联席会议为基础,实施鲁渝科技协作项目提升计划,将合作范围扩大至成渝双城;着重加强济南、青岛“双城”与重庆、成都“双城”在科创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做大鲁渝、鲁川科技协同发展的“蛋糕”,辐射带动长江、黄河两流域更多地区参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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