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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纪律自觉
发布时间:2024/07/02  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党纪教育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善于从百余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正身立行,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纪律自觉。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的二十大提出,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环节。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纪律严明是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重要保证,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

要把自觉遵守党章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学习贯彻党章的水平,决定着党员队伍党性修养的水平,决定着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水平,决定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水平。”这就要求我们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要正确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共同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决纠正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把党章中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领导干部发挥好表率作用,才能凝聚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正能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并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突出强调抓好“关键少数”。可以说,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明规立矩、严格要求,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以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来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使党的纪律建设覆盖方方面面。其中,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是重要的方法遵循。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这就告诉我们,如果政治纪律守不住,就会形成纪律建设上的“破窗效应”,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就会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时刻不忘政治纪律、时刻遵守政治纪律,决不允许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党的力量倍增。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回答的重大课题”“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严明组织纪律,最重要的是严格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在遵规守纪中践行“四个服从”。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严明组织纪律还必须增强党性,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

发挥党纪学习教育在纪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要求的重要体现和重大实践。我们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既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又从制度上严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用党的创新理论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纪律规矩,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修订,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重要论述的举措,也进一步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目的是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解决好大党独有难题。

养成纪律自觉,增强纪律意识。教育是解决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的有效手段,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需要着眼于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要养成纪律自觉,强调通过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在全党开展的集中性纪律教育,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时常用党的纪律和规矩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来“照镜子、正衣冠”,使纪律和规矩真正在心中立起来、严起来,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党的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将纪律建设融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新时代“最大的政治”之中,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纪律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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