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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魅与隐忧:人机融合智能对民主政治的形塑
发布时间:2024/06/14  点击:[]

民主从古代到现代的发展得益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支撑,科技文明的迭代决定了民主实践过程的拓展性。由科学技术发展所决定的社会生产,从根本上为民主政治的拓展提供了物质和技术基础,民主政治本身凭借科学技术逐渐向各个社会阶层和各种政治制度层面拓展。在智能时代,智能技术的兴起与应用不断更新着民主政治的形态,彰显民主政治的本质价值。在人工智能介入民主政治之时,以社交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技术有利于降低民主政治的参与成本、提高民主政治实践的效率、促进了民主治理的革新。在长期的实践中人工智能的机械特性、算法黑箱、数据虚假及资本操控等弊端对智能民主政治造成了破坏,使人们逐渐对智能技术祛魅。

“从智能社会科学的人本性角度来讲,人工智能的发展,不能是对人类智能的否定和替代,而应该是对人类智能的增强和提升”。根据社会实践的现实需要及人工智能本身的缺憾,混合智能成为智能技术的发展前景,混合智能是指将人类智能与计算机智能结合起来实现更加智能化的决策和行动。混合智能的发展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传统的人机协作阶段,人类和计算机各自完成自己的任务,通过简单的接口进行通信和交互;二是人机协同阶段,人类和计算机开始相互协作,将各自的优势结合起来,完成更为复杂的任务;三是人机融合阶段,人类和计算机开始真正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智能体;四是人机一体化阶段,在这个阶段,人类和计算机已经彻底融合在一起,共同形成一种新的智能体。本文指出的人机融合智能是混合智能发展的第三阶段,也是人机融合智能的初级阶段,新的智能体对民主政治会产生新的形塑效果。人机融合智能是一种由人、机、环境系统相互作用,在网络环境中充分利用人和机器的优势进行生产的智能体。融合智能更具人本化的特点,弥补了人工智能最大的技术缺憾,在民主政治的应用中,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技术返魅。智能技术的进步不断拓展民主政治的同时伴随着赋能忧患,技术返魅的同时依然存在技术隐忧。

基于此,本文对人机融合智能如何形塑民主政治进行展望,主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人机融合智能形塑民主政治的理论依据是什么?第二,人机融合智能形塑民主智能的返魅表现及忧患所在。明确新技术介入民主政治的痛点所在,在人机融合智能应用于民主政治时提前做好针对性的预防政策,是对人机融合智能如何形塑民主政治进行前景展望的意义所在。在明确民主政治本质追求的基础上,把握智能时代的技术发展趋势,推动民主政治的现代化实践。

一、人机融合智能何以形塑民主政治

人机融合智能是人机混合智能发展的阶段性形态,是一种由人、机、环境系统相互作用,充分利用人和机器的优势进行生产的智能体。在这个阶段人类与计算机融合在一起,相比于人工智能,人机融合智能是一种新的智能体。例如,在特定环境中通过脑神经接口将人的意识与计算机连接起来,人类意识与人工智能可以相互交流。融合智能在将人类智能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结果输出,人类的认知经验优势与机器的数据算力优势得以融合,实现“人机融合智能>人+人工智能”的效果,能够更有效、更精确地解决一些相对复杂的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人工智能系统的伦理性弊端。人机融合智能是智能技术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当前智能技术的攻坚难题。在智能时代,民主政治的持续繁荣一定程度上依托智能科技的迭代。在理解人机融合智能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对融合智能的价值取向、运行机理及实践理念进行深度阐述,从理论角度研析融合智能何以形塑民主政治。

(一)以人为本:人机融合智能的价值取向

人机融合智能运行依托人、机、环境系统的相互作用。从人与机器的分工看,人工智能提供数据分析、形式化计算,人类进行认知判断、意向性算计。在这种融合型的人机系统中,机器智能的计算功能仅具有辅助作用,人的认知判断在系统运行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人的决断影响着人机融合智能最终决策的输出。这种人机融合智能不断向人类特征靠拢,使其具有“类人化”的特征,发展过程中更多赋予智能体类似于人的智慧,具有类似于人的意识属性,在具备数据计算能力的基础上满足使用者的人性化需求。人机融合智能的发展趋势及人主机辅的地位分配流露出超级智能体的根本价值取向,即坚持以人为本的向善发展。人类控制权的绝对性是人机融合智能与人工智能的最大区分,人工智能的运行过程与输出结果完全不受人的掌控。人机融合智能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与民主政治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相契合。“人民至上”的价值观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立场与实践理念。“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属性,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人民观点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观点,中国共产党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政治主张”。民主政治中的“人民”是指具有完整独立人格的个体,是指拥有民主权利进行民主实践的个体。人机融合是机器功能与人类意识的相互作用,在追求以人为本的同时可能导致人格独立性的丧失。个人统一性是民主政治追求人民至上的底层逻辑,融合增强后可能带来人机人格统一的风险,是对人民主体性的亵渎。

(二)理感交织:人机融合智能的运行机理

人机融合智能的运行机理是机的计算与人的算计深度混合,是一种理性与感性交织的智能系统。“计算的本体是事实性概念,算计的本体是价值性偏好”。人工智能内嵌算法技术,本质上依托计算系统,通过数据集进行理性推理,体现的是一种“机械的实事求是”。人工智能只具有人类部分理性思维的特征,当应用于民主政治内在的多种社会实践中时,因其不具有“人情味”遭到诟病。算计则是感性推理过程,基于客观信息更需要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于推理过程。人机融合智能是一个计算—算计模型,当其应用于特定环境中时,机器基于自身的程序规则分析数据输出进行形式化的理性表达,而人的算计能力根据具体的实践环境、现实条件及自我认知进行意向性的感性表达。人机融合智能的运行实质上是理感交互的过程,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人工智能缺乏人类价值观引领的缺憾。人机融合智能的运行机理与民主政治的实践机制相吻合。民主政治的有序运行需要法律保障,法律与道德共同构成法治的内涵用于维护民主政治实践的方方面面。“法律给予道德以外部保障,道德给予法律以内在信仰”。法律是理性的象征,民主政治的运行需要法律条文的规范约束。道德是感性的代表,民主政治的实践需要道德法则的教育引领。在政治生活中需要个体及社会组织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履行自身的政治义务。民主实践长期平稳运行法律意识作为外部约束必不可少,由道德理性孕育的民主政治情感也是重要的内驱力。在人机融合智能中人的感性影响着机器的理性,使其更能满足民主政治的实践需求,同时机器客观的程序式运行也在反向影响着个体。人类在与机器进行融合交互的过程中其民主情感存在被机器异化的可能。

(三)协商共识:人机融合智能的实践理念

人机融合智能是人与智能机器人组成的群体智能,人与机器进行交互中形成的集体智能,人机融合智能的交互过程就是人机融合智能的实践过程。虽然智能体作出的决策如何由人决定,但在输出最终决策之前必然要经过人与机器相互协商、彼此协调的过程,通过信息交互实现优势互补。在人机融合智能的输入端,将硬件设备收集到的客观数据与人类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信息结合起来进行初步交互,输入新的理解;在人机融合智能运行阶段,机器的计算能力与人的算计能力进行深度交互,构成一条新的协商渠道;在人机融合智能输出端,在人的价值引导之下相互协调优化判断最终完成交互。人机融合智能实践的全过程贯穿着人机协商共识的理念,交互协商的过程也是相互弥补缺陷的过程,机器无法具有人类多元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实践认知,人也无法拥有机器的大数据处理能力,与简单的人机混合相比,通过这种平等合作地实践交互,融合智能扩大了人与机器本身的价值,达到“1+1>2”的智能效果。与传统人工智能相比,人机融合智能更加透明化,并非一个完全不能解读的黑箱。人机融合智能与民主政治的实践理念相切合。民主政治通过民主协商达成共识,这种理念同样贯穿民主实践的全过程。协商民主始终向公共领域保持开放性,社会成员在公共领域的交往互动的突出问题进入政治机构的政策议程,最终将公民的具体意见转化为政治过程的公共意志。人机融合智能决策结果的优化一定程度上会为民主协商提供更为可靠的信息支持,并且能为民主政治的实践过程赋能。融合智能虽然具备一定的开放性和可解释性,但机器的运行依旧处于黑箱状态。最终交互输出的信息并非完全可靠,并会产生新型的智能鸿沟,在实际应用中依然具有妨害民主实践的风险。

人机融合智能并不是人与机器简单的叠加,而是智能生态的变化,智能生态的变化也会带来政治生态的变化。人机融合智能在理论上更能兼容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克服了人工智能缺乏人类伦理价值与认知意向的最大弱点,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技术返魅,但仅从理论层面即能阐释返魅的背后依旧存在技术隐忧,人机融合智能形塑民主政治的过程是技术返魅与技术隐忧相伴相随的过程。人机融合智能的价值取向、运行机理、实践理念分别影响着民主主体、民主情感、民主实践三个维度的民主政治。

二、维护与瓦解:人机融合智能价值取向对民主主体的形塑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作为民主主体首先是自然属性意义上的生命体,其次是法律意义上的民主主体及社会属性意义上的组织成员。人民当家作主是民主主体地位的体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民主主体权利的象征,人民自身的能动性渗透进政治实践是民主主体价值的彰显。人民的地位、权利及价值都是民主主体的具体内涵。现代民主的繁荣得益于民主主体的实质性发展,智能时代科技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民主主体意志的智能延伸。人机融合智能坚守以人为本的取向,相比人工智能更具类人化的特征,在民主实践中有利于维护民主主体。人机融合智能设计在追求人本观的同时有瓦解民主主体本质的风险,从而对民主主体形成双重塑造。

(一)秉持人本观:人机融合智能助于维护民主主体

人机融合智能兼容民主的本质是人机融合智能对人的兼容,作为一个开放的智能系统能够兼容民主主体追求的民主伦理、民主权利及民主价值,在维护民主主体的同时实现民主政治效益的最大化。民主伦理的核心思想是维护民主权利,民主权利得以保障才能发挥民主价值。人机融合智能不仅维护赛博网络空间的民主主体,新的智能体所发挥的整体效用也利于民主主体地位在现实社会得以巩固。人机融合智能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在一定程度上使民主主体的伦理道德作用持续发挥、民主主体的权利得以回归与强化、民主主体的价值充分彰显。

第一,交互主体由人主导,民主伦理精神得以保留。伦理是指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民主伦理既是一种道德观念,也是一种制度形式。共商共生原则、合作共治原则、共建共享原则是民主伦理的核心理念。这些民主伦理理念涉及民主主体概念所具有的伦理性,即对人民主权的追求和以人为本的坚守。民主伦理首先诉诸民主制度,其次作为一种民主伦理精神内化于民主主体之间,最终体现于民主实践的过程。人工智能背后可能被资本操控,人工智能在运行过程中会按着特定的意向带有不同政治目的,这种政治目的很有可能违背政治制度,对民主伦理造成破坏,产生智能霸权,进一步泯灭民主主体的民主伦理精神,造成主体政治冷淡的景象。人机融合智能的交互由人主导,民主主体自身的民主伦理与道德意志会融进智能系统,使人机融合智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道德属性,民主主体自身的民主伦理信念会作为一项价值准则来衡量机器的计算结果,使民主主体的民主道德伦理成为人机融合智能系统的道德规范,确保融合智能系统提供的政治信息、政治决策及政治方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民主主体的民主伦理精神也会在人机融合智能所介入的民主实践中得到落实,人机融合智能的运用也会反向维护民主主体的民主伦理精神。民主主体的道德准则是民主伦理的内化,政治制度是民主伦理精神的外化,通过民主制度赋予民主主体相应的民主权利。

第二,智能权力结构重组,民主主体权利得以回归。人民至上的价值原则使民主主体地位得以确立,由这一原则延伸的制度体系、实践体系保障全体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实现。民主主体权利不仅作用于现实社会,也体现在赛博空间。社交机器人、政治机器人等人工智能凭借自身的算力功能获得“超级权力”,这种超级权力一定程度上是对传统民主主体权利的侵犯,人无法干涉人工智能的运行,在应用于民主实践时就会对人民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造成不同程度的霸占。通过算法传播左右选民的政治选择,人工智能取代政治专家的专业决策,社交机器人侵蚀民主主体权利进行民主决策。人机融合智能代替人工智能作用于民主实践时,人民主体的民主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回归。在人机融合交互的赛博空间,人机融合智能为民主主体行使民主权利预留了空间,使民主主体权利在智能体中渗透,进一步实现了智能体内的权力的重组,甚至赋予民主主体在智能体内的最终决定权。人机融合智能作用于政治事务时,其输出的选举信息、决策依据及治理方案是民主主体与机器在交互中行使民主权利的结果。随着智能技术的发展,人机融合技术一旦突破并广泛应用,会真正实现民主主体权利的现实回归与现实赋能,有效避免人工智能侵占人民的投票资格、决策机会及治理权力,人机融合智能真正实现民主主体将自身的政治智慧与人工智能的政治智慧有效结合,民主主体更好地行使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及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第三,人机智能融合相嵌,防止民主主体价值消解。人民秉持民主伦理精神,通过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民主权利履行民主责任、承担政治义务的过程也是散发民主主体价值的过程。民主主体在民主实践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思考的能力,对政治事态进行研判,对民主程序进行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民主主体所带来的独特价值。人工智能凭借自身的超强算力在民主选举、决策、协商及管理中左右人民的意向与决定,甚至政治机器人完全代替人民行使民主主体权利,民主主体散发价值的机会也会被剥夺。“本该平等的‘具有决策的认知条件’的民主主体,变成被数字操控的‘乌合之众’”。民主主体价值变成了机器的智能价值,违背了民主政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马克思见解性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民主政治中,民主主体的价值是在民主关系与民主实践中体现的。人机融合智能将人的智能与机器智能相互结合应用于民主实践,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民主主体价值的消解。将融合智能投入立法决策、舆论监控及民意检测时,相当于把民主主体的价值与机器的价值相互结合。人机融合智能由人主导,民主主体掌控智能体输出的最终民主信息内容,这也是民主主体价值发挥的过程。人机融合智能的运行能为民主主体的民主实践赋能,广泛收集民主需求、回应公共服务的诉求、提供民主治理的思路。人机融合智能不仅防止民主主体价值消解,机器的智能价值还能增强民主主体价值的现实作用。

(二)亵渎主体性:人机融合智能引致民主主体瓦解

人机融合智能将人本观作为设计理念,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人工智能机械性的最大弊端。融合系统在追求以人为本的同时存在民主隐忧。人与机器交互构成统一体,人机融合智能一定程度上比民主主体所具有的人类智能更加强大,人机融合智能可能会成为新型的民主主体。人机融合智能的主体性由人与机器共同塑造,这本质上是对民主主体完整人格的瓦解。人机融合智能作为智能技术的发展趋势在追求实践效果的同时,可能忽略民主主体作为人的根本属性。民主主体人格的剥离及人机融合智能作为民主主体的呈现是对民主主体性的亵渎。

第一,人机融合相互作用,导致民主主体人格剥离。民主政治的主体首先是自然属性意义上的生命体。“人是在世间唯一能够自我创造的存在物;人是人自己的创造者,自己的主宰者。自我创造性、自己主宰自己,自己做自己的主人,这也就是‘主体’的根本性质”。这种根本性质代表着生命体具有独立人格,民主主体作为生命体也具有这种明确的独立人格。民主的生成、发展正是以“人的政治”为基础,民主主体能够凭借自身的思想自由选择和自由行动,这种表现延展到政治空间形成以自由平等为原则的民主体系。人机融合智能是机器的意识与人的思想相互作用,人的特征在交互中影响着机器,机器也干预人的意识。能动思考和独立判断的过程都会受到机器的影响,由此带来人机人格同一性的风险,造成民主主体完整人格的剥离。人机融合智能在民主实践中的正向效应不断加强,精准识别民情民意,治理方案趋向人性化。若融合技术实现突破并普及不仅具有实现直接民主的可能,还会极大提升民主主体的参政能力。民主政治的本质追求是“人的政治”,人机融合智能带来民主兴盛景象,其背后却是对民主主体根本属性的瓦解。人机融合智能虽然使人摆脱了成为人工智能附庸者的可能,但人机融合智能在实际运行中以一种隐蔽的方式侵蚀民主主体的本质。

第二,智能系统功能强大,可能侵蚀民主主体地位。人民作为民主主体,也是民主政治服务的目标。民主主体完整的人格被剥离,人机主体性归一,直接影响着人民在现实中的民主主体地位。人机融合智能是人机交互的进阶形态,人与机器结合形成一个新的智能体。在民主政治中,人机融合智能集合机器智能与人类智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超越人的能力,人机融合智能可能在应用中代替民主主体行使民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人与机器交互构成的人机融合智能变成“新型民主主体”,人机融合智能体作为民主主体的本质特点是主体之身的分离性,形成“双身一头”的民主主体,人工智能为一身,人为另外一身,但政治思维表面上仅来自人机融合智能的“头脑”。人机融合智能在民主政治中的运行会模糊“政治责任”“民主权利”“法定义务”等概念,“责任”“权利”“义务”等名词概念是民主主体地位的象征。人机融合智能在民主实践中产生的政治问题如何究责?人机融合智能参与选举、决策、管理何尝不是对人民完整民主主体权利的侵犯?人机融合智能履行的政治义务是否相当于民主主体履行义务?这些问题的提出,说明人机融合智能会侵蚀民主主体的现实地位,也违背了传统的民主伦理精神。

三、升温与异化:人机融合智能运行机理对民主情感的形塑

民主情感是民主主体在民主法治基础之上对民主信息、民主认知与民主舆论产生的情感反映和情感表达,其核心是对民主制度、民主程序及民主政治人物的认可、热爱和拥护。民主情感是民主主体参与民主政治的内驱力,情感的力量可以驱使人产生新的想法或行动,直接决定着民主制度的落实、民主程序的运行及民主政治人物的公信力,间接影响着民主政治的根基。对民主情感的维护与正向引导是民主政治传播的重要内容,智能政治传播是民主政治的未来趋势。人类与机器作为共同的存在,两者的本质最终在情感这一维度的交互上彰显。人机交往不仅仅是信息传递,更是情感交互,这种情感纽带是维系人机融合智能长期稳定运行的关键。人机融合智能的运行机理是人工智能的计算与人类智能的算计相结合,是理性与感性的融合,人机融合智能实现了情感类人化传播。从民主情感的效果来看,人机融合智能的情感类人化传播有助于在维护民主法治的基础之上促进民主情感。但从民主情感的本质看,人与机器进行情感交流的过程也是情感融合的过程,人的理性情感与感性情感影响着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的机械情感与错误情感也反向影响主体,给交互中民主主体的民主情感带来消极作用。民主情感的效果与本质成为融合智能形塑民主情感的双重路径,情感升温与异化构成人机融合智能形塑民主情感的双重结果。

(一)民主情感升温:智能系统的情感类人化效应

涂尔干指出:“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我们可以称之为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社会中普遍的民主情感有利于维系政治生活体系,在智能时代民主情感的总体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智能技术的发展样态。人机融合智能的运行机理使智能体中注入了民主主体的情感识别、判断及管理功能,在民主政治传播中智能体类人化的情感传递则有利于民主情感的识别、判断及管理。与人工智能相比,人工融合智能在民主实践中能妥善识别民情民意、正向引导政治情绪并维护民主情感形成的法治基础,民主情感的升温有利于维护民众的集体意识,维护民主政治的有序运行。

第一,情感算计功能精准识别民情民意。充分了解民情民意是民主政治践行人本观的根基。“民情是指民众的社会生活状况,不仅包括民众的物质生活状况,而且涵盖民众的精神生活状况和民众对所处环境的主观感受”。民意则是指民众共同、普遍的思想或意愿。妥善识别民情民意是培养民众民主情感的基础。面对人口众多、民情复杂的中国社会,精准识别民众需要的“精准”,不仅指通过智能技术精确到个体,更指需求内容的准确性与无偏差性,人机融合智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精准”的需求。人工智能通过数据处理能发挥情感计算功能,有助于精准识别复杂的民情变迁,很大程度上捕捉到了各族人民对社会制度、公平正义、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等需求的不同意向。人工智能情感计算的精准识别是在模糊社会事实的基础上实现的个体精准,数据信息脱离社会背景并不能反正真实的民众需求。人机融合智能的运行机理使智能体拥有了类人的情感算计功能,民主主体会在新的智能体内充分将机器反馈的民情数据与社会现实相联系进行思考和揣摩,避免人工智能机械化的运行流程使民情民意的识别存在误差。人机融合智能既打破了民情反馈的层级体系实现直接识别,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民众真实意愿被层级体系或人工智能扭曲的可能。情感的产生是相互的,民主政治情感也不例外,人机融合智能在民主政治中的应用将有利于民众主观情感的表达,同时会增强民众对民主政治的认可与支持。

第二,情感判断功能正向引导民主情绪。民众的民主情绪是民主政治情感的表征,政治舆论直接影响着民众的民主情绪。智能技术的介入改变了政治舆论的传播生态,在利于政治宣传与信息传播的同时造成了政治舆论的恶化,煽动民众的民主情绪。人工智能的黑箱运行,使其自身幻觉风险生成似是而非的不符合现实的误导性信息,降低了民主政治舆情传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目的偏向于传播负面、容易产生争议、具有煽动性的话题。人机融合智能与人工智能相比更具类人化的情感判断功能,在智能体运行过程中主体会对机器搜集生产的社会舆情进行辨别、核查。保证智能体输出政治信息的真实性,虚假政治信息的广泛传播会激起负向的民主情绪,避免民众在情绪控制下被虚假信息蒙蔽;主体还要对机器生产的舆论报道内容进行语义分析,在不同的语境下对社会事实进行描述其表达出政治情感可能截然不同。人机融合智能的运行可以根据主体思维对政治事件的报道进行修改或润色,努力还原政治事件的原本样貌,对舆论进行积极的正向引导;有利于控制政治谣言的传播,充分将数据信息与人的思维认知相结合,在捕捉到政治舆论后可以进行舆论审判,对违法政治舆论及虚假政治舆论及时辟谣,防止负面民主情绪的广泛渗透。正向引导民主情绪就是在培养民众的民主情感、维护民众的民主共识。

第三,情感管理功能维护民主情感基础。民主法治是民主政治的有效保证,民主情感是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主情感植根于民主法治。民主情感的形成应以法律和道德为原则底线,民主情感散发的影响也应符合法律要求。后真相时代,多元主体不断加剧舆论场的噪音和偏差,“情感”也正在以合法的身份“接合”专业传播理念,传播内容的真实体现的是人理解和认识的真实。人机融合智能的运行机理正是加入了人的认识和理解对智能体的运行进行情感管理,人在人机情感的交互中担当管理者。在政治传播中有效避免人工智能被恶意操控出现重情感、轻事实,甚至扭曲事实等与真实客观等法治精神相违背的现象。民主主体在智能系统中进行情感管理,人机融合智能输出内容的价值观更加多元化,并且避免了智能机器操纵霸权民主舆论的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民主法治的自由平等观。人工智能只有情感计算功能,根据算法的规制程序只能产生机械的情感。人机融合智能系统的情感管理具有人性化的把控,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智能机器输出虚情假意破坏民众既有的法治认知体系。法治既是实现自由的方式,也是限制自由的手段;既赋予人民权利,也限制人民权利。人机融合系统的情感管理遵循民主法治理念,情感表达是自由,也是权利,但法治底线就是自由与权利的底线,人机融合智能对民主法治精神的维护就是对民主情感的维护。

(二)民主情感异化:人机交互作用对主体的反噬

从民主情感的表达效果看,人机融合智能的介入实现了民主情感升温。但从人机情感交互的本质看,与机器进行交互的人的情感有被异化的可能。异化不是某种属性的异化,而是本质性的异化,异化就是对本质的背离,是指人创造的他物反而束缚人的主体性的过程。民主主体的民主情感不仅只来自民主实践的各个过程,也来自机器输出的机械的民主情感认知,可能造成民主情感的物化。人工智能自身的运行仍然处于黑箱状态,其中仍有可能被灌输某种不当的政治目的,表达不当的政治情感。民主主体与机器进行情感交互的过程也是共情的过程,民主主体自身的民主情感反向受到机器情感的影响,削弱民主主体本身的民主情感。人机融合智能系统中的情感交互会带来民主情感物化与削弱的异化现象。

第一,情感认知结构改变导致民主情感物化。人类情感的产生是生物因素、心理因素、社会文化因素及各种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民主主体的民主情感是通过体会民主政治文化、参与民主实践获得的,是民众自我体会与外部民主环境发生化合反应的结果,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及现实基础。在新的智能体中,民主主体为了能与机器情感进行交互,生命个体必须首先将自身客观化为理性化、数字化和文本化的虚拟脚本,才能与其他“虚体”建立情感交往。民主情感感性的质性被机器的客观理性所侵蚀,改变了民主主体的民主情感认知结构,民主主体愈发以一种客观理性的方式管理民主情感。民主情感的产生侧面证实了民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拥有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监督等一系列民主实践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民主主体的民主情感认知结构改变,情感不仅只来自人民民主的全过程,还来自智能系统中机器利用数据进行理性计算后的情感结果,人接受机器输出的民主情感结果,使部分民主情感的产生跨越民主实践的过程,造成了民主情感的虚化与物化。民主情感原本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特征,在人机交互融合过程中人的情感思维逐渐变得规范,容易使人本身的情感能力倒退。

第二,人机情感交流融合可能削弱民主情感。“人机情感的生成可以被视作以人类为主体、技术为中介的情感‘制造’过程”。情感制造的过程是在融合技术介入下的人机共情过程。“共情是指感受和理解他人情绪,并做出合理回应的心理和行为过程,也指个体完成这一过程的能力或特质”。人机融合智能之所以能够具备人的感性特征是因为人与机器通过共情实现情感制造,人工智能能吸收理解人类情感思维,人的情感思维也不断理解机器的计算情感。后真相时代情感已然变成一种舆论工具,政治舆论场中的情感传播关乎着网络空间及现实社会中民主政治的稳定性。新的智能体中智能机器是算法通过规制程序进行数据处理的机械情感,若带有政治性目的的不法分子通过资本力量操控智能机器人的民主情感,在人机共情过程中智能机器向民主主体输送的情感就会具有欺骗性,其情感意向很可能是对民主实践的破坏及民主思想的抹黑。这种恶意破坏民主政治的情感倾向隐藏在人工智能向民主主体输出的信息内容之中,民主主体很难保证在共情的情感制造过程中不被恶意信息所影响,在频繁的人机交互融合中,民主主体自身的民主情感很有可能被削弱。民主主体的情感判断受到侵蚀会使人机融合智能生成的情感结果出现偏差,人机融合智能在面向民众进行政治传播时也会损伤民众正向的民主情感。

四、赋能与妨害:人机融合智能实践理念对民主实践的形塑

民主实践是民主主体在追求科技民主过程中对政治伦理、理念与实践的客观改造行为和活动。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追求,民主实践包含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多种实践内容,实践过程始终贯彻协商共识的民主理念。人机融合智能的实践理念是通过人机协商交互产生群体智能,使人机融合智能体的价值高于简单人机交互混合的价值。与人工智能相比,人机融合智能提供的群体智能信息价值更高,能更有效地为民主实践赋能。人机融合智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智能体的透明化,人机融合智能作为一向科学技术仍具有不确定性,并且人与机器交互融合的智能体运行实践可能对现实民主实践造成破坏,实现技术返魅后的人机融合智能在民主实践中仍暗存忧患。赋能与妨害构成人机融合智能实践运行形塑民主实践的两种形态。

(一)人机群体智能赋能民主实践的过程及结果

哈贝马斯指出:“我们提出的问题是技术和民主的关系问题,即如何把人们所掌握的技术力量,反过来使用于从事生产的和进行交谈的公民的共识。”民主实践的过程是一个在协商中达成共识的过程,智能技术的实践应用则是为优化民主实践的过程及结果。新的智能体是人、机、环境系统相互作用运行,三者构成的社会系统为民主实践的过程提供新型融合场域。融合智能体所提供人机群体智能助益于多种民主决策,作用于民主协商的共识结果。

第一,人机融合形成社会系统,构成新型民主实践场域。随着新媒体平台的兴起,虚拟的网络社会成为区别于现实社会的民主实践场域,为公共事务的协商与讨论提供可能,主体在网络空间进行着实时的互动与交流。人工智能在民主实践中的应用只是单纯的为网络空间的民主实践赋能,人工智能介入网络民主实践的结果需要人的转化再作用于现实社会,并没有改变网络和现实空间的民主实践场域。人机融合智能是人、机与环境系统共同构成的新的智能体,新的智能体内人与机器交互构成了一个社会系统。通过脑机接口、智能感知技术、物联网及云计算等技术实现了融合现实空间的人与虚拟空间的机器。在人机融合环境下,人类社会的物理世界与信息世界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人机融合智能在应用于民主实践时,民主活动既存在于人类的实体社会中,也存在于基于互联网和物联网的虚拟社会系统中,形成了现实—虚拟连接融合的新型民主实践场域。赛博空间人与机器交互,机器为主体的民主实践提供数据支持,补充主体自身有限的民主认知。现实空间人与人交流,在民主实践中对公共事务进行探讨,增强民主实践的民主基础。这种现实—虚拟融合的新型民主实践场域增强主体民主实践能力,也为民主实践的协商过程赋能。

第二,人机融合提供群体智能,民主决策获得智能依据。民主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乎着民生问题,智能决策成为民主实践的发展趋势。人机融合智能既能发挥人工智能的数据分析优势,又能结合主体的价值判断优势,为民主决策提供群体智能。一方面,人机融合智能作用于民主选举的决策。当民主选举进入“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技术被用于伪造信息、操控舆论,进而干预选举结果。世界经济论坛《2024年全球风险报告》,将“人工智能衍生的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及其对社会两极分化的影响”排在未来两年的十大风险之首。若人机融合智能技术得到突破代替人工智能应用于民主选举,干预选举结果的虚假信息会在人类智能的作用下得到控制,提高智能体输出选举信息的客观性。另一方面,人机融合智能作用于民主治理的决策。人工智能在精准把握民众治理需求上存在机械性,民情民意的反馈存在偏差,在治理决策输出上同样具有程式化的缺憾。面对民众多样的治理需求,人工智能治理方案往往千篇一律。满足民众的治理需求是民主实践的最终目标,人机融合智能的群体智能在精准识别民主治理需求的基础上提供人性化的治理方案。简单的人机协助需要主体在智能机器输出治理方案后再人为进行调整,而人机融合智能将人的思维意识直接作用于智能体的运行,人的决策认知与机器的数据分析在新的智能体内融合直接输出决策结果,不仅提高了治理决策的质量,而且促进了民主决策的效率。

(二)人机协商融合妨害民主实践的过程及结果

人机融合智能赋能民主实践的同时妨害其过程及结果。人机融合智能塑造新型民主实践场域,在赛博空间人、机与网络环境构成的虚拟实践过程中,主体可能主动脱离现实民主实践。民主实践之所以追求科技民主,不仅要实现“全过程”的民主政治,更要在全过程中实现“全人民”的民主政治。人机融合智能未来在优化民主实践的同时会塑造新的智能鸿沟,部分民众被动脱离民主实践的过程。在人机融合智能运行过程中,人工智能输出的数据信息存在真实性风险,虚假数据信息与主体本身的认知信息交互后输出的结果也会具有不准确性,从而扰乱民主决策的结果。

第一,人机融合成为实践过程,主体主动脱离民主实践。“人类思维是一个综合复杂的集合,有其特定的物质和精神结构,但人类思维归根结底仍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意识映射,人类实践规定着人类思维”。人们在民主实践中形成民主思维,获得民主认知和经验。民众凭借自身的民主认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实践中形成的民主认知是民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基础,参与民主实践也是拓展自身民主视野的过程,民主实践与民主认知相互作用。新的智能体内人可以与多种智能技术的形态互动,进而凸显新的可供性,帮助人们脱离过去自然社会的实践过程,进入混元的视域丰富认知过程和理解社会。人机融合智能的应用使人们民主的思维和认知可以跨越现实社会的民主实践形成,新的智能体内人机交互作为实践过程代替现实民主实践过程。凭借人机群体智能的优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的结果可以直接通过人机交互协商的民主实践获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可以依据智能机器收集到的数据信息在网络空间进行。人机融合智能技术一旦获得突破并在民主实践领域应用,民主主体可能将赛博空间人机交互虚假的民主实践代替现实社会真实的人与人协商的民主实践,使民主实践对于民主政治的意义逐渐萎缩。

第二,新型智能鸿沟逐渐生成,主体被动脱离民主实践。与人工智能应用于民主政治的部分缺点对标,人机融合智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技术返魅。在未来,人机融合智能以不可替代的智能优势应用于民主政治的实践过程。人机融合智能形塑的新型场域内的民主实践形式会成为民主实践的重要部分。当人机融合智能技术得到突破,人工融合智能会在包含民主实践领域在内的众多应用领域扩散,从专用走向通用,从小众化走向惠普化,但其间所带来的机会并非能惠及社会所有的民主空间及民主主体,会产生一种由人机融合智能带来的新的智能鸿沟。智能鸿沟会造成民主鸿沟,将部分民众排除在民主实践之外,技术创新带来的民主实践差距使部分民主主体被动脱离民主实践的部分过程。受教育层次较低的群体、不善使用技术的老年人群体及由于主客观因素无法学习智能技术的群体会丧失民主表达的机会与权利。智能鸿沟所带来的民主鸿沟与全过程及全人民的人民民主实践追求相违背,也不符合民主政治公正平等的实践理念。

第三,群体智能并非完全可信,可能扰乱民主决策实践。融合智能体实际上仅实现了半透明化运行,智能体内人与机器的交互过程及输出过程具有可解释性,但人工智能仍处于黑箱运行状态。人工智能基于相关数据进行民主决策,数据信息错误及数据不全面等大数据本身的缺陷难以保人工智能全面地反映公共事务的真实面貌。根据人工智能本身的不足,“从当前算法技术的发展形态来看,算法‘黑箱’的存在使数智化民主政治的透明度远不及传统意义上的民主实践”。进行交互的民主主体对机器并不具备完全的信任,在新的智能体中能够充分发挥民主主体思维的能动性对算法黑箱运行的负面效果进行抑制,但人机融合系统是以人为主导、人机平等交流的运行系统,难以确保机器不可解释性的交互内容会对整个智能体输出结果的准确性造成影响。在一些较简单清晰的民主实践任务中,民主主体能够理解并信任机器输出数据信息;在一些复杂模糊的民主实践任务中,机器的行为无法被完全理解和预测,民主主体对机器的信任降低,也无法保证人机融合智能输出民主实践策略的有效性。群体智能虽比人工智能的适用性更强,智能技术在实现返魅的同时仍具有人工智能的黑箱缺陷。面对复杂多样的民主实践,人机融合智能也只是在民主实践中具有辅助作用,民主实践必须植根于现实社会之中,民主主体在真实的民主实践过程中揣摩如何完成管理、监督、决策等民主任务。

五、结语

与人工智能技术相比,人机融合智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人工智能缺乏“人情味”的弊端,更能兼顾民主政治的需求,实现了技术返魅。人机融合智能作为一种新的智能体,带来的双面形塑效应重新解构了智能技术与政治民主之间的复杂关系。基于人机融合智能的智能民主在主体、情感、实践三个维度存在双面形塑效应。人机融合智能更多是对民主政治的效果赋能,具体体现在民主主体价值的保留、民主情感的表面升温及民主实践全程的优化。但人机融合智能的实际运行仍不能与民主政治的本质追求完全融合,可能带来瓦解主体人格、异化主体情感及背离实践追求等本质隐忧。出现双重形塑效应的本质原因在于,即使人机融合智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人化智能”的空前突破,智能技术伦理冲突仍然存在。欲消除人机融合智能介入民主政治的技术忧患,重点在于化解技术伦理冲突。

“技术与人相互规定”。技术服务于人类,只有符合人的伦理道德才能最大程度发挥优势。智能技术应用于民主政治,是为了民主政治服务,其实践运用应以民主伦理为原则底线,智能技术与民主政治也应相互规定。人机融合智能对民主政治三个维度的形塑,实际上是人机融合智能对民主政治的“规定”。针对人机融合智能的负面形塑效果,也需要民主政治伦理来规定人机融合智能的应用。一是让人民民主价值理念成为未来人机融合智能的使用规范。人民民主内涵主要包括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参与政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要将共有、共治与共享作为治理融合智能的实践路径。人机融合智能一旦获得突破,要在技术条件保障的前提下推动新技术的普及,避免新型技术扩大原本的民主鸿沟。人机融合智能作为一个开放的智能体有利于实现主体共治,在共治过程中广泛促进人民主体的政治参与,在新的智能体中释放更多的民主伦理。以共享原则来要求全民享有人机融合智能的赋能成果,保证将全民纳入由人机融合智能塑造的民主实践过程。二是通过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约束人机融合智能的应用。在人机融合智能技术获得突破应用于民主政治的未来,应充分借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与人机融合智能的优势相互支撑。民主制度内嵌民主伦理,是民主政治运行的根本保障。借助人机融合智能充分彰显出社会主义制度中民主政治的优势,同时要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证民主政治众多环节真实有效,在可能产生赋能忧患的民主领域放弃智能技术的使用,以免人机融合智能对民主实践的部分架空,从而避免或减少人机融合智能对民主政治本质的损伤。

每次科学技术的演进创新,都或多或少带来政治上的改变,甚至是生态性的结构调整,这些变化代表着民主政治的现代化发展。但要明确民主政治的“可变”与“不可变”,可变的是民主政治的运作形式,不可变的是民主政治的传统伦理。民主政治的本质追求是人机融合智能等现代科技的使用底线,把握住传统政治文明的底线才能规制智能技术,使其在形塑民主政治的过程中散发更多的正效应。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发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批准号22&ZD02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分别为西北政法大学网络政治传播研究院院长,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网络政治传播研究院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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